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今年,内蒙古自治区人社部门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通过实施社会保险费“缓、降、返、补”等政策,帮助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缓”是在对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困难企业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严重影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等,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到2022年底。截至6月20日,我区已有142户企业缓缴1.18亿元。
“降”是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1—5月,我区累计减轻企业等用人单位缴费负担10.87亿元。
“返”是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截至6月15日,为2.69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48亿元,惠及职工92.41万人。
“补”是对今年出现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内所有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的餐饮等5个行业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截至6月15日,已初步筛查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6.03万户、职工170万人左右。(记者 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