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出台“20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政治部主任周宏亮介绍,“20条措施”由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源头治理、坚决治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等6个部分组成,提出应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结合湖北实际情况及安全生产问题短板,此次出台的“20条措施”提出:对非煤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次数、省级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次数、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时限等作了量化要求,为湖北各地执行提供了明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