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由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主办,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等承办的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九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成功举办。与会专家围绕“台经济治理法治化的实现机制”这一会议主题展开热烈深入的讨论,分享和交流各自的思考和研究成果。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原副司长韦犁指出,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商业活动,法治建设尤为重要,台治理法治化的实现是其中的关键。赵旭东教授指出几年中国的电子商务法治建设在立法、司法以及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和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新业态的涌现,法治化实施中的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仍需深入研究。

吕来明教授表示,当前,台经济治理从两年的专项整治行动转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常态化监管的正确方向是治法化的监管,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将持续关注这一问题并开展相关研究,为促进台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论坛环节,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孔祥俊教授指出,在新一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数据权益保护应当作为重点和亮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益保护上有“孵化”功能,在现阶段非常契合数据权益的保护。在立法尚未对数据权益进行定位时,可以借鉴日韩等其他国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权益的经验,先将其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权利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表示,对于制约台市场主体发展的现象,应当树立与人为善的执法理念,建立有利于企业发展、推动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保持市场主体活力的相关措施,加强产业保护,增强投资信心,维护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多举并行促进台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秉持社会责任的原则,鼓励台担当道义,

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肯定了《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发展及电子商务法治化的重要意义,对于《电子商务法》的未来发展,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建立更为弹化、多元化的台类型体系,对类电商台作类型化处理并对《电子商务法》进行针对的调整;明确台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避免无限扩大台安全保障义务;妥善处理《民法典》与《电子商务法》的关系,对电商领域的“交付”进行新的解释,使社会资源最大化。

当天,来自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中国市场监管报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大型电商台企业等四十多家单位160多位电子商务领域专家学者和研究会理事、会员齐聚一堂,见证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全体会员、理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组织机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吕来明教授当选为会长、王文华、王洪亮、周友军、薛虹、阿拉木斯等11名专家学者当选为副会长、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韶光连任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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