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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11亿人,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累计节约医保和患者支出超过400亿元,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此外,广东省所有统筹区已实现省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算人次与金额均在全国排名前列。
2021年10月,广东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省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广东提前一年实现国家医保局部署的“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任务。
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省共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371家,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595家。其中,跨省门诊累计直接结算20.75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0.35亿元,跨省住院累计直接结算217.41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78.04亿元。广东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821家,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595家。省内门诊累计直接结算61.64万人次,基金支付2.95亿元,省内住院累计直接结算622.35万人次,基金支付751.16亿元。结算人次与金额均在全国排名前列。
更加便利的是,目前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粤智助、粤省事、粤医保等小程序使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功能,切实实现参保人“指尖办、马上办”,办事报销更加简单便捷。
目前,广东省狠抓门诊大病保障,全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统一扩大到52种,全部取消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全面落实,2022年1~5月,全省“两病”参保人受益409万人次,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62亿元。
职工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有新举措。广东省允许灵活就业妇女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021年,生育保险医疗待遇享受人次(含生育和计划生育)达365.6万人次。
在兜底线提高救助水平方面,广东省已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资助标准从2017年的180元/人/年,逐年提高到2021年的320元/人/年。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80%,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100%。据统计,2018~2021年,全省共支出约130亿元用于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和支付救助对象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