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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就像一把火,用好了可以烧火做饭,用不好可能变成野火。”在近日召开的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制度建设和实践研讨会上,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杨锐用形象的比喻阐述了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的特殊性。
杨锐认为,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是中国国家公园的三大基石,所以,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必须坚守四大原则。
第一,一定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和最严格保护,这是最重要的原则。
第二,社区的优先受益权和优先经营权应该得到保障。社区治理是中国国家公园建设的难点,也可能变成最大的亮点,社区治理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公园体制的成功与否。
第三,为了保障全民公益性和全民普惠性,一定要防止特许经营变成垄断经营,要防止特许经营为少数人服务。
第四,特许经营制度的决策过程要保持公开、公平、透明和可追溯。
专家表示,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是生态保护市场化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特许经营机制的实施能改善保护地的经营现状,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闫颜表示,国家公园开展特许经营的首要目的是弥补财政经费不足,提高保护管理水平。此外,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通过吸引访客和投资者等,间接带动当地交通、餐饮、酒店、商贸等行业的发展,最终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林草局日前印发的《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引导和规范原住民从事环境友好型经营活动。”
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各方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背景下开展了多方面研究和具有特许经营特征的尝试,如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项目包括服务设施类、销售商品类、生态体验等共九大类47种。武夷山国家公园将九曲溪竹筏游览、环保观光车等纳入特许经营范围,实行目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