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比亚迪半导体”)再收证监会问询。

7月7日,证监会在官网披露了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同日,证监会披露了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回复。在问询回复中,比亚迪对5月12日证监会发布的《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进行了回复。


(资料图片)

证监会再问询比亚迪半导体

证监会再次对比亚迪提出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在问询中,证监会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两大事项:一是本次分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二是发行人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是否对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证监会一方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另一方面要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按照《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逐项详细核查,并结合核查依据发表专项意见。

比亚迪半导体回复前次问询

证监会也披露了比亚迪半导体对前次问询的回复。

在前次问询中,证监会要求比亚迪半导体补充说明相关资产的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大规模投资8英寸晶圆生产设备的商业合理性,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政策等对比亚迪半导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等。

对此,在大规模投资8英寸晶圆生产设备的商业合理性方面,比亚迪半导体表示,首先,8英寸晶圆设备适配车规级半导体应用,行业产能供给增速无法匹配下游领域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其次,功率半导体企业仍在积极扩产8英寸产能,8英寸晶圆制造设备在车用功率器件具备长期竞争力,未面临淘汰风险。最后,8英寸晶圆制造设备经减值迹象评估,未面临跌价风险。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政策等对比亚迪半导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方面,比亚迪半导体表示,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但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长强劲,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由补贴驱动转向以需求驱动为主导。从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销量数据来看,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政策未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前次问询中,证监会还要求比亚迪半导体说明其是否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是否存在大股东向其输送利益的情形,基于市场化谈判与非关联方开展业务情况等。

对此,比亚迪半导体表示,经对比,同类型产品下比亚迪集团向发行人采购价格一般低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价格,第三方供应商均为外资厂商,公司产品在同等规格条件下具备较强价格优势,不存在大股东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未来将逐步提升竞争力,扩大规模效应成本优势,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提升市场份额。

在此次回复中,比亚迪半导体还针对“长沙比亚迪部分产线停产整顿”的媒体报道,补充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比亚迪半导体表示,长沙比亚迪系发行人客户,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子公司长沙半导体的经营场所独立于长沙比亚迪,位于长沙市长沙县,未受到上述事项的影响。“发行人经营主体未受长沙比亚迪事项影响,比亚迪股份对发行人的采购计划不变,非关联方销售持续向好,发行人预计该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比亚迪半导体上市之路

2021年6月30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002594)在深交所公告称,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比亚迪半导体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不过此后,比亚迪半导体因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等原因,数次被深交所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2022年5月12日,在提交注册阶段的比亚迪半导体收到证监会的问询。2022年7月7日,比亚迪半导体再次收到证监会的注册阶段问询。

据招股书,比亚迪半导体为半导体供应商,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智能控制 IC、智能传感器及光电半导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以车规级半导体为核心,同步推动工业、家电、新能源、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半导体发展。

另据招股书,2021年1-6月,比亚迪半导体实现营收12.35亿元,净利润为1.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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