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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要刚柔相济。”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吴志明针对“乡村振兴中农村用地难题及破解”提出建议。

据吴志明介绍,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但他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发现,基本农田管制不合理、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难等问题,制约了相关文件精神的落实。

吴志明说,基本农田管制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划定比例过高且占用要求过严,多数省份90%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为完成任务,各地将房前屋后、周边零星耕地甚至25度以上山地都划入,出现基本农田“围屋”“围村”“围城”“上山下海”等现象,也导致大量县道、村道、国道等农村民生公建项目难以避让。

“种粮缺乏规模效益,粮食作物收益远低于经济作物,难以调动种粮积极性。”吴志明认为,农民根据市场需求种植经济作物,但“进出平衡”政策要求严格限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不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生活水平。

针对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难,吴志明表示,由于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复,开发边界取代城乡规划于法无据,划定规模偏小,布局不合理无法修改,地方优先保障城镇和开发区(园区)用地规模,导致界外乡村振兴用地难。

为此,吴志明建议从四方面破解乡村振兴中的农村用地难题。

一是基本农田保护要刚柔相济。允许地方根据实际定期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扩大允许占用项目范围,提高占用代价,对难以避免占用或避让成本过高的线性民生公建项目,可大幅提高补划倍数和耕地占用费。

二是政策集成综合统筹“三农”问题。严格审慎“进出平衡”实施,系统考虑乡村振兴和耕地保护,运用经济手段柔性方式引导,避免拔树种粮等行政手段,提高种粮积极性。提供技术培训、资金支持、营销帮助等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吸引年轻人返乡创业。

三是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允许以居住权或租赁权登记农房引入社会资本,允许城市居民对继承宅基地翻建改建综合利用。

四是科学规划增加弹性。尽快批准国土空间规划,增加过渡期规划弹性,开发边界适当扩大规模和布局调整,向乡村振兴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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