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因地制宜持续推进“三江”(金沙江、雅砻江和大渡河)流域大型水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等发电基地建设,已建成水、风、光清洁能源装机5872.5万千瓦,在建和拟建装机2051多万千瓦。图为风电设施遍布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麻栗镇。新华社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关键期,随着能源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进,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我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趋势明确,安全降碳主线清晰,可再生能源将逐步成长为支撑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近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常务副院长易跃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一步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主流方向,发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导作用,步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的跃升发展新阶段。
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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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充足、产业链完备、政策体系健全,是实现“双碳”目标、保障能源安全供给的必然之选。
在易跃春看来,锚定“双碳”目标,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科学指引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呈现发展速度快、运行质量好、利用水平高、产业竞争力强的良好态势,亮点纷呈。
“可再生能源领跑电力装机增长,有效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易跃春介绍,2022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主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进展顺利,白鹤滩水电站全部投产推动建成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抽水蓄能项目2022年核准规模6890万千瓦,已超过“十三五”时期全部核准规模。
易跃春告诉本报记者,另一亮点是消纳水平稳步提升,有力推动能源转型目标实现。据了解,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国内二氧化碳排放约22.6亿吨,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较2021年提高1.7个百分点。2022年风电和光伏利用率分别达到96.8%和98.3%,规模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保持了较高的消纳水平,有力支撑我国能源转型目标的实现。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增强,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成效显著。“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向市场驱动、平价低价发展转变。风电和光伏发电也将逐步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自我发展、自主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惠民利民成果丰硕,也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大亮点。易跃春告诉本报记者:“结合当地资源禀赋特点,可再生能源成为惠民利民的重要力量。”同时,大型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有效拉动投资、带动就业,有力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可再生能源产业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为全球能源清洁转型贡献中国力量。据了解,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技术创新能力全球领先,光伏组件和多晶硅产量分别连续16年和12年位居全球之首,风电机组产量占据全球2/3以上市场份额,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为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5.73亿吨,合计减排28.3亿吨,约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碳减排量的41%。
从五方面发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
发展可再生能源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易跃春坦言:“从国际来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能源安全的一致行动方向。从国内来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任务新要求,机遇前所未有,高质量跃升发展任重道远。”
“大规模高质量跃升发展”是“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特征,也是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新要求。谈及如何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易跃春认为需要从五个方面重点发力。
在供给方面,优化发展方式和区域布局,构建以新能源基地建设和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为重心的能源供给体系。在消费方面,促进存储消纳,就近消纳与外送消纳相结合,传统利用模式与多元化新型利用模式相结合,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在技术方面,推进“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创新机制,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强化可再生能源创新链支撑。在体制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市场化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开放融入,深化推进国际技术与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国际标准体系和全球治理体系建设。
全方位推进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
“能源结构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可再生能源为主逐步转变是一项系统重塑工程,还存在多方面需要克服因素。”易跃春指出,首先,将可再生能源转化为稳定电力供应的技术体系有待提升。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和波动性的天然属性,其适应电力系统扰动、进而主动支撑系统稳定的技术能力尚待提升。
其次,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形成支撑能力还需时间积累。新型储能作为新技术新业态,仍处于技术创新不断演进的过程中,在储能配置方式,以及自身技术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需进一步研究和加强。
再次,与可再生能源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工业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电力消费中传统工业负荷比重较高,用电特性平稳,刚性大,波动小,需求侧响应能力有限,与具有天然波动性的新能源特性存在一定错配。绿电制氢等新型工业用电灵活,与新能源特性匹配好,但受经济性、应用市场等制约,尚处于起步阶段。
最后,有利于新能源电力系统模式创新的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易跃春看来:“面对多主体协同运行的新型电力系统,需要加速构建市场化机制、价格疏导机制等,为新型储能、分布式电力交易、绿证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为了更好地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易跃春建议,从政策、技术、机制等环节全方位推进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构建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友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之本。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产业政策,构建适应新阶段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框架基础。
二是加强新能源发展要素保障。进一步明确国家各部门在发展可再生能源上的协同方向,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海用地用林用草。
三是促进新能源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发展。在做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海上风电基地等大型风光基地规划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组织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上网、村镇新能源微能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试点示范工程,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
四是更加重视消费在能源转型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出台激励政策,通过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绿证激励和约束机制、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重大政策的落地落实,积极引导绿色电力消费意识的提升,倡导全社会消费绿色电力,在消费侧打开更广阔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