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与去年相比,《目录》新增111个西药和中成药,其中包括新冠治疗药、罕见病药、儿童用药。

该目录自3月1日起正式执行,谈判药品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4月1日起实施。



(资料图)


01

新增新冠治疗药、罕见病药、儿童用药


该《目录》是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发〔2020〕40号)等有关规定,在国家新版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的。


《目录》包括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等六部分。凡例是对《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


《目录》共收载药品6294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1655种,医院制剂1672种。


按照国家部署,《目录》新增了111个西药和中成药,将3个药品调出,并按规定增补了部分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


据了解,新增纳入《目录》的111种药品包括2个新冠治疗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药品,《目录》中肿瘤药、慢性病、罕见病和儿童用药等保障短板逐步补齐,医保目录内药品结构和疗效水平大幅优化。


新冠治疗药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02

甲、乙类药品医保支付有不同


本次《目录》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据了解,《目录》中的药品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对于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而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部分均属于乙类药品。对于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并报广东省医保局备案。
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保参保人员承担,超出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工伤保险基金按实际价格支付。省医保局还提醒,各地要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使用工作,完善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定期报送国家谈判药品使用和支付情况;要及时将《药品目录》内药品按相关规定纳入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保障药品供应。
03

广东今年“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公布

患者可凭外配处方购买


日前,广东省医保局最新公布2023年“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全力做好参保患者用药保障。
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粤医保发〔2023〕5号)等规定,《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制定并公布,于3月1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2年)》同时废止。


2023年版“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共399个,比2022年版增加了108个,主要包含《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中所有协议期内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纳入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原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转乙类管理的药品。


全省参保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可到“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的药品,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用药需求。
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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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朱峰

监制 汪波

校审 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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