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 吕娅珊 本报记者 | 邵鹏璐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具体实施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带着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领域的热点话题,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评估服务部相关负责人。

突出防范风险主线


【资料图】

持续完善评价框架设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今年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对象为2021年度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7家机构,平均得分与上一年度相比较为平稳。总体来看,评价结果较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各家受评机构的业务能力和市场声誉,受评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一方面,为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近年来金融监管不断加强,促进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从结果来看,此次评价年度受处罚评级机构家数和次数有所减少,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场机构及各业务领域专家的认可。另一方面,为充分落实五部门《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今年的评价框架和指标设计在借鉴往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违约情形的评价力度,强化对评级机构风险预警能力的客观评价。从结果来看,部分信用评级机构风险预警能力有限,评级结果分布区分度不足。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企业债券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至今已连续开展7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依托信用管理手段完善企业债券市场管理,对信用评级机构实施“年度信用评价+日常行为管理”,推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从无到有、由表及里,搭建起完整的评价框架和指标体系。二是结合每年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定期向各评级机构摸底调研基础上,研究优化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完善评价体系,促使评级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展现受评机构的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和市场评价等情况。三是具体组织实施信用评价工作,包括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发布工作通知,遴选评价评分的市场机构,沟通省发展改革部门、受评机构、发行人、投资者、市场专家等主体并发送回收评价表,开展违约率、利差等指标数据核验,收集汇总评价表后进行综合性评分评价,扎实高效推进信用评价各项工作。四是做好评价结果的报告和反馈,评价结果发布后我们逐一反馈各家受评机构评价表现、得失分以及需要改进的问题,推动评级机构不断提升评级质量和评级结果区分度,助力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风险预警作用,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

今年评价工作重点突出防范风险主线,对评级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作了进一步优化。一是突显风险防控和预警核心,提升风险防控指标赋值权重,体现投资人导向的评价方向。本次评价突显“风险防控”核心,新增违约率检验、风险预警两大类指标,同时提升其赋值权重。同时,充分考虑评级机构在债券市场的角色定位,体现“投资人评价”的导向作用。二是突出考察评级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设相关考察板块。本次评价增设“服务实体经济指标”板块,考虑到评级机构和主承销商在服务实体经济债券融资的职能定位有所区别和侧重,重新整合原有指标,形成“履职能力建设”“债券业务开展”和“内控机制”等7类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三是侧重客观评价,进一步提升评价指标的有效性。本次评价工作对指标框架结构和赋值权重同步进行调整,着重凸显客观指标评分,以进一步体现评价指标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降低人为干预及主观评分对评价结果的影响。

科学设置四大板块

强化风险预警评价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本次评价指标主要为“风险防控指标(40分)”“信用行为指标(20分)”“服务实体经济指标(24分)”和“省发展改革委、机构及专家评价指标(16分)”四大板块。

风险防控指标主要考察受评机构企业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情况和违约发生时的履职情况,以及发生重大风险事项时跟踪和处置及时性等,包括违约率检验、风险预警能力、评级调整和分布等指标。信用行为指标主要考察受评机构在评级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失信失职行为及社会征信状况,包括业务合规和失信失职行为管理情况、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其他监管机构、自律机构的不良记录等负面行为处置情况。服务实体经济指标主要考察受评机构业务制度与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履职能力建设”“债券业务开展”和“内控机制”等7项指标。省级发展改革委、机构及专家评价指标集合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投资者、企业债券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机构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受评机构的评价。

今年信用评价标准的设置依然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亮点在于设置了风险防控指标板块且分数权重占比最高(40分),突出了风险防控主线,积极落实建立健全“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相关工作要求,较为全面客观地体现了各评级机构风险预警能力。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本次评价体系增设了“风险防控指标”板块,该部分指标设置较之前着重提升了客观分值权重,强化对受评机构风险预警能力的客观评价。包括违约率检验、风险预警、级别调整、级别分布、评级检验、评级结果有效性和主动评级7项评价指标。从评价结果看,风险防控指标在4个指标板块中得分率最低,总分40分,受评机构平均分为28.79分,平均得分率为71.96%,其中级别调整和级别分布平均得分率最低,分别为39.29%和35.71%,远低于该板块平均得分率。

一是评级机构针对违约主体提前预警的能力较弱,反映该部分评价指标为“违约率检验”,平均得分率为74.37%,有4家主体违约前未能在提前6个月采取评级负面调整,半数以上受评机构均有1~3家主体违约前未采取相关评级调整,有4家受评机构存在高评级债券违约率发生倒挂的情形,且个别机构倒挂次数达到3次,受评机构所评同一级别的违约偏离度存在分化。二是信用级别大幅调整次数明显增加,反映该部分评价指标为“级别调整”,平均得分率为39.29%,今年评价中对同一受评对象一次调整大于或等于3个子集的发行人主体数量为62家,比上一年度增加59家,4家受评机构信用级别大幅调整的发行人家数集中在11~17家,明显高于上一年度同期数据。三是评级分布区分度不足,反映该部分评价指标为“级别分布”,平均得分率为35.71%。7家受评机构中,只有个别机构个体信用水平各档分布占比在5%以上的档数为7档,半数受评机构上述档数为3档,集中在AA、AA+、AAA级,评级分布较为集中现象突出。

加强日常信用评价

持续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结合历年的评级机构信用评价方案和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一方面,各家受评机构在信用评价过程中的表现差异较大、特点不一。总体而言,信用评级机构应认真对标评价指标体系和审视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各项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尤其是分析师队伍建设,优化评级体系方法,提升业务开展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评级机构的合规展业水平。另一方面,信用评级机构应认真对照、扎实落实《通知》各项要求,重点按照文件中的“23个应当、4个不得”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坚守评级独立性,加快完善以评级质量为核心的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对评级方法模型和工作底稿的关注,强化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谨慎性和稳定性核查评估,引导评级机构拓宽评级结果的区分度,加强数据资源收集和信息化建设,扎实提升评级质量和行业竞争力。

信用评级机构作为债券市场的“看门人”,通过发布企业评价结果和风险状况,向债券市场各方参与者揭示信用风险,发挥预警功能。这需要信用评级机构注重修炼内功、合规展业,坚持行业标准,不断审视评级理念、方法、体系,改善评级质量和服务能力,准确揭示受评对象信用风险,维护评级行业整体公信力。为切实防范企业债券市场风险,落实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的“五早”风险防控机制,当前尤其需要信用评级机构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对发生可能影响受评企业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及时启动跟踪评级程序,提前充分揭示风险,客观公允呈现评级结果,确保预警功能不失灵、不滞后、不下线。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根据五部门发布《通知》,为未来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管理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按照《通知》要求,高质量地推进信用评价等工作。一是持续优化年度评价指标。结合企业债券市场情况,充分考量《通知》立足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强化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谨慎性和稳定性,通过信息技术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作业效率等要求,将相关因素融入下年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之中,通过对评级方法模型和评级结果的进一步关注,持续完善评价指标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适用性,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在注册审核过程及存续期内加强对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的关注和合理性的审核,在审核环节对评级机构评级结果做出问询和检验,同时加强存续期风险监测,对于存在不诚信、不专业行为的信用评级机构,将其记入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纳入下一年度评价。三是做好评价结果的运用。及时向受评机构反馈评价结果,指导其提高评级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更好发挥和落实监管督导作用,同时听取受评机构等市场成员对于评价结果方面的意见建议,提高评价工作质量,指导下一年的评价工作,优化评价指标,科学制定评价方案,不断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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