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的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9个方面支持福建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措施》提出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评选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每个平台给予200万元奖励。对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年度新增连接和有效服务企业数达到100家(含)以上的予以分档奖励,每个平台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延续对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奖励的基础上,《措施》提出增加对5G全连接工厂评定支持,对获评上述示范标杆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并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给予加分;对入选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为壮大软件服务商,《措施》提出评选支持一批综合竞争力强、增长速度快的“领雁”软件服务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着眼于推广一批成熟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措施》提出,对完成项目攻关并验收通过的,按照项目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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