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璇琰 本报记者 | 刘 宝

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立足国家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谋划。有力的法治体系建设则成了护航大湾区发展的重要手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何更好推动地方立法保障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近年来,广东司法行政系统主动作为,深化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助力大湾区沟通协作机制顺畅。

支持港澳律师

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

近日,广东省司法厅颁发了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证,4名港澳律师获得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的执业资格。这个试点是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重大突破,可促进港澳与内地法律服务业优势互补。广东省司法厅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推动该项试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如制定印发相关分工方案,出台相关管理试行办法,制作并公布港澳律师申请执业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发布执业申请指引、热点问题汇编等,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申请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提供各项便利等。大湾区内地九市也陆续发布获得相关律师执业申请相关工作指引,出台相关便利优惠政策措施,积极搭台,如广州开辟港澳律师申领执业证审批“绿色通道”,在全省率先出台6项支持保障措施,广州市律协发布10项支持港澳律师来穗执业,南沙区计划建立孵化站,并全力推进广州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建设;深圳从税收、教育、住房、社保、生活补贴等五个方面,鼓励港澳律师在深圳执业,成立港澳律师深圳执业服务中心,并在前海打造深港国际法务区等。

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牢牢扭住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这个关键,通过粤港澳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深化三地法律服务领域合作,积极拓展合作空间。比如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自2019年以来,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共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别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10个项目议题进行了商议和推动实施,以小切口推动法律服务规则对接,积极探索“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的多样化实现形式,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协同发展。

在律师工作领域,推动设立12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支持联营律师事务所开展跨境法律服务,指导和推动各地律师协会共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在调解领域,联合港澳成立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开发推动多方对接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小程序平台等。在仲裁领域,广东省司法厅指导“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等合作平台进一步发挥作用,推动粤港澳三地仲裁规则衔接,支持仲裁机构持续完善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探索仲裁新模式。

推进创新助力港澳

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持续推进,澳门法律制度汇编首次制作……近年来,围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广东省司法厅推进制度创新,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制度供给,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强发展动能。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推动在全国首创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国首聘港澳籍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配合研究制定《广州南沙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出台全市首个法律服务业专项扶持办法《广州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并及时制定印发实施细则,推进升级打造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珠海市司法局推动出台《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这是内地第一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实现香港和澳门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内地直接提供服务,在探索内地与港澳“资格互认”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公共法律服务交出亮丽民生答卷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内容,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置业以及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交出写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民生答卷。

广州市南沙区首创“1+1+N”粤港澳法律服务新机制,挂牌设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法律支援服务中心,在10个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设立巡回法律支援服务站,为港澳青年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等,已累计为1021名港澳青年提供“订单式”的法律支援服务,南沙区多个青创基地已吸引300多个港澳青创项目团队(企业)签约入驻。深圳市建立盐田区深港合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新性提供涉外法律查明、商事调解、法律智库、合规审查、涉港公证及深港青年创客法律服务等六大类创新法律服务。珠海市打造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制作珠澳民商事规则比较系列法律节目加深群众对两地法律规则的理解;成立珠澳(澳珠)劳动者法律服务中心,在国内首次实现跨境法律援助服务融合衔接;成立全国首个由珠海本地和港澳籍调解员组成的地市级“涉港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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