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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不平等待遇和隐形壁垒问题,提出建立隐性壁垒台账并集中清理、同等享受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主导盘活停缓建工程项目、对轻微违法行为分领域建立“减免责清单”等,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超过58%。
在解决房地产业民间投资下行压力较大的问题上,山西省提出适度增加供地、探索政府主导盘活闲置商品房用于补充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度下调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等。
山西省还提出扩大能源领域民间投资,包括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各类能源项目、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原则上要提前向全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推介、建立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多元保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