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日前生态环境部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和主动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转折、全局变化。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新形势新任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制定出台《意见》,有利于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部门协同,既要分工明确,也要加强联动。《意见》在完善机制、发挥司法效能、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 一是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二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确保破坏生态环境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三是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工作协调和统筹衔接,会同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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