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务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全市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正常年景境内五大水系干流实现“流动的河”,市民亲水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正常年景五大水系干流保持流动

自2017年北京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本市主要河湖实现了水清、岸绿、安全、宜人,河湖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治水管水成效,进一步推动科学治水,市水务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河湖长制治水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责任制进一步夯实,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基本建立,水资源配置和水务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水生态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水环境问题基本根治,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稳步提升,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正常年景境内五大水系干流实现“流动的河”,市民亲水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打通水岸生物迁徙通道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市将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切实推进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动态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环境问题。

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规模以下支流沟汊、坑塘等小微水体日常管护,强化河湖运行维护管理,防止水环境问题反弹。严格河道清理整治,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等专项清理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建立完善“巡河+保洁”模式,进一步落实河道分段分级管理运维责任和作业标准。

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河湖栖息地生境多样性,提高河湖生物多样性。打通五大流域干流和重点支流水岸生物迁徙通道,依法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研究推进重点河湖(河段)水库五年全面禁渔。

建立各级河长定期巡河制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河湖长制督察制度,对各区、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治水决策和市总河长令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推动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健全市、区两级监督检查体系,上一级河湖长要听取下一级河湖长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并加强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的督导检查。下一级河湖长要及时向上一级河湖长请示报告河湖长制重点难点工作,推动本级河长办成员单位日常或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共享。强化公众监督举报,将市民反映突出涉水问题纳入专项检查,推动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转变。

同时,健全完善定期巡查制度,市总河长每年不少于1次,市级河长每年不少于2次,区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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