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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做好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要求加强对雪糕等冷冻饮品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雪糕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雪糕产品监督抽检力度,以整治引人关注的“雪糕刺客”等商品价格标注不规范乱象。(7月16日《中国证券报》)

最近,“雪糕刺客”火了。在网友看来,某款未明码标价的雪糕“潜伏”在便利店的冰柜中,看起来其貌不扬,等到了收银台结账时,就用意想不到的高价“刺你一剑”。有“社交恐惧症”的消费者往往不好意思放回去,只得忍痛掏钱买下,“雪糕刺客”由此诞生。

网络上的戏谑背后,是消费者的抱怨与不解——为什么在印象中“平易近人”的雪糕,突然间就变成了“刺客”?针对网友质疑,某雪糕品牌方回应称,这款天价雪糕除一般的原材料成本外,还有品牌授权、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冷链供应等费用,定价高企似乎其来有自。

无论如何,一款雪糕卖到如此高价钱,刷新大多数消费者认知,引发社会热议,相关话题频上热搜。殊不知,品牌方要的或许就是舆论关注,网友吐槽不断,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其知名度,无形中又为其做了免费广告,令“雪糕刺客”越来越火。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雪糕刺客”有关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击,“打蛇打七寸”,出台专门监管措施,严令商品必须明码标价。除了应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之外,还应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对经提醒告诫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依法从严查处。这种情况下,“雪糕刺客”恐怕难以遁形。

不过,遏制住“雪糕刺客”不等于万事大吉,还须防“明码刺客”。一些“雪糕刺客”可能把明码标价为挡箭牌,摇身一变成“明码刺客”。近年来,千元一杯的饮品、千元一盒的榨菜、万元一盒的月饼、万元一个的茶叶蛋、万元一瓶食醋、数十万元一斤茶叶等,曾现身市场,如此明码标价,实乃“明码刺客”,与“明码宰客”无异。所幸在舆论压力以及监管部门干预下,这些“明码宰客”的天价商品都被迫下架。

根据我国物价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牟取暴利的商品有监督、检查、制止的法定职责,对涉嫌虚夸宣传、搞噱头营销、误导消费的定价行为,有依法查处的义务。对商品畸高标价现象,监管部门不应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等闲视之,而应依法查证核实其定价合理性,并将调查情况如实公之于众。

明码标价是商家销售商品的基本要求,但明码标价并不等于诚信定价,也一定是合法定价。因此,不管是“雪糕刺客”,还是“明码刺客”,都是违反价格法规行为,涉嫌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同属打击整治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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