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特征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特征: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诉讼特点有哪些?

1、劳动争议诉讼是权利的公力救济方式

劳动争议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诉讼具有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劳动争议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更为突出地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3、劳动争议诉讼具有严谨的程序性

劳动争议诉讼是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4、劳动争议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终结性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定纷止争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最终解决劳动争议的终结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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