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属于违约吗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欺诈属于民法中的欺诈,而不属于违约,如果欺诈的金额太大可能涉及刑事中的金融诈骗罪。
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