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属于劳务合同纠纷吗?

1、拖欠工资属于劳务纠纷。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拖欠工资属于因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务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由于劳务合同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调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