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同样适应。 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有约定的先按照约定处理;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 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 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离婚有时是由夫妻一方有过错引起的,此时法院在判决时就要考虑到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比如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受虐待 或遗弃的一方的利益,多分给他们财产,而对于过错者,法律规定可以少分财产。
4、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法院在考虑处理共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到这些财产要物尽其用,对双方离婚后尽快展开各自的新生活都有好处。比如房屋归 属,谁拥有房屋,谁用金钱补偿,可能会考虑夫妻各方现阶段或接下来的时间的个人发展规划来综合考虑。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这一点是最基本的,分割共有财产仅局限于夫妻两人之间,不能够影响到其他人或国家社会的利益。
婚内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2、当事人不是出自真实意愿签订的婚内协议;
3、婚内协议的内容侵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
4、当事人在签订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协议是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