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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十年,是大连市振兴发展的十年,也是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十年。”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浩介绍说。
大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13年的290天提升到2021年的321天,2021年PM2.5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首次迈入“20+”。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全市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十年来,大连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实施绿满大连工程,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与城市建设、土地开发融合发展。森林资源管护持续加强,森林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十年来,大连市政府投资50亿元用于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开展人工造林59万亩,全市完成农村“四旁”植树1亿株。良好的生态系统带来生物种群不断增多,莲花山又见梅花鹿奔跑跳跃,大连海域斑海豹数量不断提升,2021年增长到2000头左右,越来越多的东方白鹳把大连作为越冬栖息地。
十年间,大连编制修订了《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10余部相关法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大连市委、市政府制定《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50个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这十年,大连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和实施了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河长制、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一系列制度,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这十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最严,大连市成立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正式列入综合行政执法序列,生态环境执法资源得到整合。同时,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恶意违法企业精准打击,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大连深入推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十年来,大连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跃居东北第一;深入调整交通结构,公众出行、运输物流低碳化,“公转铁”“公转水”加速推进;围绕绿色产业做“加法”,核电、风电、光伏、氢能、储能多点开花,清洁能源研发、制造、集成应用全产业链初步形成,规上工业能耗总量、单位增加值能耗实现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