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高考录取工作已至尾声。随着高中生陆续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高校也到了认真反思招生录取工作的最佳时期。


(资料图)

近年来,人们对高校的招生制度提出了诸多批评,主要集中在招生“掐尖”、为争优秀考生无序竞争、炒作高考状元、宣扬高考升学率等方面。这些批评虽指出了国内高校招生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但并未触及核心实质。

在我看来,当下高校招生制度问题的核心,在于高校只是被动接受高考结果,即高考分数,却未能发挥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

众所周知,我国大学招生主要依据高考成绩,高考因此被称为教育的指挥棒。在它的指引下,高校似乎很难发挥作用,甚至也只能围绕着这个指挥棒转,所能做的不过是争抢高分考生而已。现实表现就是各顶尖高校都在优秀学生中“掐尖”,其他高校也愿意宣扬招收到多少高分考生,但大多数高校很少谈它们是怎么招到了自己想要招收的学生。

在这种现实情形下,我国高校有无可能通过招生,发挥更重要、更积极主动的作用呢?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要转变高分至上的观念

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中外高校招生制度之间究竟有无可比性?我认为这种可比性是存在的。虽然各国高教情况千差万别,但招生录取的核心实质却是一致的——招收优秀学生进入校园,并将他们培养成国家栋梁。所谓优秀学生的标准,第一要义就是分数,即高考成绩要好,平时学习成绩也要好。

以美国为例,虽然中美两国高考制度有所不同,但在大学的招生上,学生的高考(国外主要是ACT与SAT)成绩与平时学习分数都是高校最看重的录取指标之一。除极为特殊的情况外,正常的录取结果是,有了最高分数(比如ACT与SAT高分甚至是满分)不一定能上顶尖大学,但没有最高分数,绝对上不了顶尖大学,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由于现有高考制度所致,大学只能被动接受高考现状,主要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在此基础上,高校如能录取到高分学生,甚至吸引到各省份的状元,自然说明了该校的声望与影响力。由于各高校在录取时的被动地位,致使选拔出高分成绩考生几乎成了唯一可资宣扬或炫耀的资本。这使关心基础教育和高考的社会公众无形中陷入分数至上的迷思中。

然而,多年来我们从媒体上看到的很多国内外反响颇大的事例都在告诫我们,仅有优异的高考成绩是不够的。

多年前,我国某省份的理科状元拒绝了清华、北大的保送机会,申请了包括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在内的11所美国排名前20位的大学,但这些名校全都拒绝了他。

时隔数年后的2022年,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一个名叫凯特琳的19岁女孩,以11门大学预修(AP)课程满分、SAT1550分(满分1600)、3.95的未加权GPA(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毕业,但最终被全美TOP30的大学拒绝。

这类事例可以说每年都有,且不在少数。这让我想起了美剧《金装律师》中的一段对话。

该剧中的律师事务所只录用哈佛大学毕业生。剧中,毕业于哈佛法学院的律师路易斯·里特与哈佛法学院的招生官希拉·萨斯有一段对话。他在抱怨母校为何不录取他优秀的助理时,称这名助理一点都不比萨斯现在看到材料的所有者差。但萨斯直言:“你看到的那些材料确实很优秀,但很遗憾,他们都是被哈佛法学院拒之门外的人。”这番话令路易斯瞠目结舌,无法反驳。

凯特琳被名校拒收后,《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大意是——今天进入常青藤盟校,仅成绩优秀是不够的。

无数的现实事例告诉人们,高考成绩应该是进入高校的基础因素,但不能成为被大学录取的最终决定因素。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推翻依照分数的高低顺序录取学生的规则。我非常理解,我国现有的高考制度被认为是当下最公平的制度之一。但我想说,我们既要尊重学生的成绩,鼓励学生通过优秀的成绩表现个人的优秀品质,也要让学生破除高分迷信,不要让其陷入分数迷思。要让他们知道,除成绩外,还有很多方面(包括社会活动、人际交流、个人潜力、未来理想等)可以作为反映个人优秀品质的向度。

换言之,高校既要看重一位考生的成绩,也要看重其潜力与品质,两者不可偏废。

大学应明确自身录取原则

翻看当下的高校招生制度,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大学未能提前介入,更缺乏自身的价值观导向。

在现有的招生录取规则中,除了国家规定的至高无上的原则外,贴近并符合学校本身的原则几乎全无,更不会大张旗鼓地宣称自己需要招收什么样的人。其罗列的规则基本均为技术性指标,所谈皆为如何保障技术上的公平(这当然无可厚非),却鲜有价值观上的导向。

对比国外高校,我们可以借鉴一些理念与做法。

哈佛大学在其招生网站上,专门有“我们要招收什么样的人”的栏目。该栏目首先明确说明“世上并无所谓‘典型的哈佛学生’之说”。也就是说,没有什么人一定应该上哈佛。或者说,哈佛并无刻板的规则,必须要录取什么样的人。

哈佛直言,该校在招生过程中会对每位申请人都给予个人化的关注,力求找出那些能够成为最佳教育者的学生,他们是那些无论在大学期间还是在毕业后都能够激励周围人的人。

当然,这还是非常抽象的原则。接着,哈佛明确指出,当他们在阅读和讨论录取新生的材料时,会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成长与潜力、兴趣与活动、个人性格、对哈佛的贡献。

这些因素并非是由抽象概念定义的,而是通过一个又一个问题具体化的,也就是说,这很像是招生官员在询问考生,也像是学生在不断询问自己,看自己能否达到哈佛的要求。

比如在成长与潜力的问题上,哈佛提出了如下问题:你已经发挥了最大的学术和个人潜力吗?你是否在学术追求上、在全职或兼职工作中或其他领域竭尽全力?你是否有足够的力量做更多事情?你如何利用你的时间?你有主动性吗?是什么激励了你?你有人生的方向吗?如果有,是什么?如果没有,你在探索哪些事情?1年、5年或25年后,你会在哪里?你会为周围人作出一些贡献吗?你现在是什么样的人?未来你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事实上,不仅哈佛如此,美国其他顶尖高校也大都会明确说明自己的录取原则和想要什么样的人。这些带有大学教育明确价值观的原则性问题,无疑会对考生及其家庭产生深刻的影响,这恰恰是大学发挥其社会作用的关键所在。

高校应招收适合自己学校的学生

众所周知,无论中外,顶尖高校都是极少数,只有精英大学才有资格“掐尖”或宣扬招收了多少高考状元。这当然也在教育质量上对它们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如何能把高考中表现最优秀的学生培养成国之栋梁,是顶尖高校应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

同时,其他绝大多数高校不仅难以招到高考状元,甚至难以招收到高分考生。那么,他们又该如何宣扬自己以吸引优秀学子呢?

一般而言,此类高校只能根据自身历史特点、办学定位、培养人才目标选择适合培养的优秀学生;相应的,大多数学生也只能根据自身学习情况、高考成绩、个人需求、未来发展等,选择适合自己的大学。

我以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应该在学生被录取前,大张旗鼓地宣扬自身历史特色、现实需求、未来发展,从而吸引考生及其父母。换言之,大学应该在招生录取前,采取更积极、主动的态度宣扬自己,让人们更明确知道高校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学生在毕业时能够成为什么样的人。

在这一点上,国外高校的某些做法同样值得我们学习。比如,作为一所私立研究型大学,美国德雷塞尔大学(以下简称德校)在全美高校的排名在100名左右。德校与常青藤名校宾夕法尼亚大学比邻而居,但该校在宣传自己时就与宾大有所不同,其更加注重自己培养人才的成效。

在其招生宣传网站上,专门提到了自身教育的价值所在,仿佛在回答考生的疑问——我为什么要选择德校?

该校的回答是,我们的“龙”们(该校的学生简称为Dragons)都才华横溢、雄心勃勃,毕业后会成为领导者,成为成功的专业人士。无论你的学习领域是什么,我们的创新体验式学习方法都可以帮助你做好准备,取得成功。也就是说,能够进入德校的学生都是非常优秀的。

接下来,该校提供了几组数据。

收入:64774美元。这是该校本科校友毕业一年后的平均全职年薪。这无疑在说,上德校后,未来就业不愁,年薪不低。

专业:89%。这是该校本科校友所从事的全职职业与其在校时研究领域的相关度。这说明进入该校后,学生所学专业在未来定会学有所用。

读研:96.9%。这是该校本科校友正在或已经就读研究生或专业教育的百分比。这说明该校的读研率占绝大多数,既说明学生勤奋好学,也说明学生都非常优秀。

收入:85836美元。这是该校毕业研究生校友的平均全职年薪(仅限硕士研究生)。这说明只要学生本科毕业后再读研究生,那么个人收入就能比本科毕业高约2.1万美元。

满意度:92%。这是该校全职工作一年的毕业生对自己工作的总体满意度。这暗示该校学生毕业后因为所学有所用、收入良好、能在工作中找到个人发挥空间,所以对工作都很满意。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德校对自己的学术教育充满信心,并不输于那些顶尖高校。这既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也防止该校的大部分学生“人在曹营心在汉”,促使其专心学习,努力成为优秀毕业生。

总之,中国高考招生制度可以完善的地方在于,大学应该在招生录取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采取更主动的介入方式,从而在保证高考结果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招收到更适合高校自身特点的优秀人才,未来通过分层分类与个性化培养,将他们培养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来源:中国科学报 郭英剑(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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