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劳动争议?

集体劳动争议,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数人以上的劳动争议。

其特点是:

(1)根据我国2007年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一方当事人须是10人以上基于共同理由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

(2)各当事人基于同样的事实和共同的要求,但只限于争议申诉的特定部分劳动者的具体利益;

(3)提请解决集体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应推举代表参加争议处理活动,且只代表提起申诉的部分劳动者的利益,对其他劳动者不具有法律意义,其实质仍为个人劳动争议。

为什么不建议劳动仲裁?

1、没有法律代理权: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通常没有像律师一样的法律代理权。相反,雇主会派遣专业人员参加仲裁,容易处于劣势地位。

2、没有法定程序:劳动仲裁没有明确规定的程序,因此可能会带来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仲裁结果在不同的地区不一致,也可能会给管理劳动纠纷造成更大的困难。也可能由于证据缺失等原因无法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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