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般要多久才能开庭?

民事案件立案后,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依据相关关于审限的法条规定及原则,一般一审是立案后五日内移送至审判部门,之后就要看何时送达和适用程序了:

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五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三十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达期满后视为送达,可安排开庭。

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1、应当先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能够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还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2、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将证据材料提供给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且告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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