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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聚焦“海岛大花园”重大规划、重点项目、重要任务,围绕舟山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旅游推进、产业绿色化升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制度创新等方向,会同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下达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2701万元,推动舟山市浙东唐诗之路建设,助力打造“一城六园十岛”全域美丽空间。

一是建章立制,夯实诗路文化建设之基。结合省级资金细则,会同市发改委、市文广旅体局制定《舟山市本级浙东唐诗之路建设资金项目补助实施细则》,对入选的浙东唐诗之路工程项目(包括软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浙东唐诗之路建设。同时,明确补助原则要求、补助流程、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事项,确保市本级资金分配有据可依、科学规范。

二是优化分配,激活诗路文化建设动能。结合舟山市历史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补助重点,坚持资金分配从质分配、从优管理,争取资金效用最大化。市本级(含两区)下达诗路文化带资金1563万元,其中支持诗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360万元,帮扶一批沈家门渔港小镇、金山非遗古村落等非遗项目建设;支持诗路山水景点建设750万元,挖掘海岛“佛禅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深耕蚂蚁岛红色研学线路、葫芦岛文旅融合岛、朱家尖全域农文旅融合项目等项目;支持诗路农耕及文博古迹文化保护403万元,合理利用海岛山海及古迹资源,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创造性打造海上桃花源阡陌田园等诗路站点。

三是完善管理,推进诗路建设提质增效。多部门联动完善项目申报流程,通过实施现场联审,规范申报项目建设范围、建设内容、投资计划,提升申报材料完整度、准确度,合规合理拟定候选项目。多维跟进资金进展,对资金开展绩效监控,通过实地调研、定期跟踪、申报项目责任单位定期绩效自评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内容与进度,实行绩效评价,加强事后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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