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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海集中供地第三日,杨浦区江浦社区S-09地块(大桥街道113街坊)以27.64亿元的总价成交,未触及27.81亿元的中止价,竞得人为上海建工(600170.SH)旗下的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和保利(600048.SH)旗下上海保利建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溢价率7.8%,成交楼板价61447元/平方米,房地联动价115000元/平方米。
图片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规划为普通商品房用地,东至眉州路,南至居民小区,西至S-06地块,北至规划昆明路;出让面积22487.3平方米,容积率为2,计容面积 44974.6 平方米,起始总价为25.64亿元。
该地块吸引两位竞买人参与竞拍,另一位竞买人为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建壹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湖北文旅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对于出让价款,出让人要求,竞得人在成交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
出让文件显示,出让宗地建成后的住宅套数下限450套;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35979.7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该地块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类型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为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2248.8平方米以上。
该地块建成后的住宅应100%全装修。配建租赁住房需要100%装修,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给杨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同时,出让人对地块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进行了明确要求: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880平方米(不计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成建制居委会78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由受让人出资及建设(含装修),装修标准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建成并达到使用要求后,权属无偿移交杨浦区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