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保密法公布于哪一年?

第一部保密法颁布于1988年。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公布,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比较完备的法律,颁布实施对新时期调整和加强保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除保密法外,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出入境管理法、统计法、档案法、专利法、公务员法等都有关于保护国家秘密的规定,都属于法律制度保护的重要内容。国家秘密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怎么划分的?

根据涉密程度不同,涉密人员分为三个涉密等级,即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只接触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但不知悉内容的涉密人员,在确定涉密等级时,可以下调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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