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
认为死缓比无期好的这种说法其实是存在误区的。人们仅仅是从死刑缓刑期的设置规则这一角度出发,认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可以争取减刑的机会,因此认为死缓比无期徒刑更好。但是实际上我国刑罚规则的设置有着非常严密的逻辑,依据犯罪分子所犯下的罪行,以及其主观恶性的综合考虑,法官会判处其处于什么样的刑罚标准之内。
而死缓相比无期徒刑的性质是更为恶劣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犯罪人被判处死缓,而不是无期,则意味着其所犯下的罪行比判处无期的罪行是更为严重的。虽然死刑犯在缓期间能够立功,则只需执行25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在监期间有着良好的表现,确有悔罪表现,并且积极进行劳动改造的话,其同样也可以争取到减刑。
因此,在同样的情况下,无期徒刑可以争取减刑,死缓也同样可以。因此就这一点讲,二者所承受的结果和所受到的有利影响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从性质上来看,死缓显然是没有无期徒刑好的。死缓仅仅只离死刑差一步,由此可见,犯罪人一定是犯下了非常严重的罪行,再加上其不知悔改,所以法官才会判处其死缓的。
注射和枪毙哪个更痛苦?
注射死刑更痛苦,一般来说,注射死刑是让罪犯表面上看起来心跳停止,实际上脑未死亡。麻醉之后罪犯无法用肌肉表达出痛感,由于临行之前罪犯紧张很可能导致肾上腺素剧增,再加上剂量上经常出错,不和罪犯体型匹配,导致罪犯实际上仍然有知觉。接下来注射的氰化钾会使犯人有强烈的灼烧感,由于心跳停止犯人将会在缺氧,窒息中结束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