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职的还能给补偿金吗?

1、自愿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方可适用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离职需要拿到哪三样东西?

第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没有这个就没有办法登记失业,更领不到失业金,

第二,养老保险手册,这是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凭证,今后我们办理社保的转移,合并甚至是退休都能用到它,

第三,离职证明,而且一定要带公章的,入职新公司需要这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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