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和自首的区别有哪些?

(1)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自愿投案

自首是行为人主观上自愿投案、并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判、裁决,它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坦白是被动归案,主观意志上想逃离司法机关的制裁但被迫受到控制、关押

(2)人身危险性不同

自首体现了犯罪人的一种悔意、希望得到矫正的心理,并愿意接受国家的惩罚:而坦白只是被迫的情形下交代犯罪事实,若是失去司法机关的教育、审讯,有再次犯罪的潜在

危险性

(3)从宽量刑情节不同

自首是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坦白是酌量的从宽量刑情节。就是说,法官审理案件时如有自首情节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而遇到坦白情节,还得是其罪行大小、认罪态度等酌量处理,在一定程度上,法官握有较大的裁判权,同时也是较为难处理的

自首和坦白哪个减刑多?

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而坦白的减刑幅度,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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