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第二: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第三:结婚双方的合影。
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第四: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拿不到户口本怎么办结婚证?
当事人拿不到户口本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由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并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来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是户口本丢失的,可以到户口登记地补办户口本后,或者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根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