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务警告处分?
政务警告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
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警告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政务警告处分的对象,也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政务警告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既包括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行政处分只限于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处分。但是政务警告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那就既包括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只要违法违纪应当受到惩戒和制裁的话,都应该适用政务警告处分。
政务警告和警告处分的区别有哪些?
区别一:警告对象不同。
行政警告处分针对的是公务员,而党内警告处分针对的是党员。
区别二:受到的处罚不同。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