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是什么意思?
庭外和解是指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法庭调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一般庭外调解好还是判决好?
首先说明一下二者流程的区别,法院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地就民事纠纷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并解决争端;判决则是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或受侵犯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权威性裁决。这两种方式是相辅相成的,但也各自都有优势。
审判制度的优点主要在于: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得出的判决,能让案件的处理结果最为符合现行法律对于相关问题的规定。
(2)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
(3)审判可以使一些案情复杂,调解双方都不愿妥协的案件得以快速结案。
调解制度的主要优点则是:
(1)简单快速,在诉讼发起后,法庭辩论结束前,由法院充当“和事佬”进行调解,能够有效地化解当事人的分歧,使双方快速达成一致,可以更彻底地解决矛盾,也能节省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2)一些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调解更有利于实现当事各方想要的公正。
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判决可能合乎理法,但并不一定满足当事人的诉求,调解其实更能符合当事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