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印发《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众参加碳普惠获得的回馈权益——碳积分,可用于兑换普惠商品或服务,以此激励公众在绿色低碳方面的行为参与,促使公众更加积极地履行生态文明理念。据介绍,《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落实海南省“十四五”规划及碳达峰实施方案、规范海南省碳普惠管理的具体举措。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信芳在近日举行的《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碳普惠是通过建立碳账户,以商业激励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绿色低碳行为的正向引导机制,是一项利用互联网与碳金融等方式调动社会各主体积极参与绿色低碳行动的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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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公众如果驾驶新能源车或乘坐公交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将按照碳普惠绿色出行场景获取碳积分,根据相应积分兑换规则获得一定奖励。
同样作为推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碳普惠机制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又有哪些不同呢?对此,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处长张静在发布会上解释说:“全国碳市场主要针对高排放行业企业,通过配额分配、数据核查、市场交易、履约清缴等方式实现生产端的碳排放管控,是一种强制性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而相比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普惠是一项创新性的自愿减排机制,目的是鼓励公众自愿进行低碳生活方式,同时对资源占用少或者为低碳社会创建作出贡献的公众和企业予以奖励,利用市场配置的作用,达到公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全国碳市场的重要补充。”
张信芳介绍,《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低碳场景管理、碳普惠方法学管理、碳积分管理、项目减排量管理、碳普惠交易管理、监督与管理、附则等共43条规定。
其中,在碳积分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指出,碳积分是公众参加碳普惠获得的回馈权益,积分值由个人减排量按照一定兑换规则进行换算得出。碳积分管理规定了碳积分发放流程、有效期限、产品兑换等。探索将碳积分纳入金椰分平台信用指标,公众持有的碳积分转换为金椰分,享受金椰分平台各项优惠福利或便捷服务。
在碳普惠交易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了个人减排量与项目减排量的使用路径,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海易办”碳普惠管理系统自愿购买减排量实施碳中和,履行绿色低碳社会责任。鼓励大型活动组织自愿购买减排量,实现大型活动碳中和。鼓励按照碳普惠方法学科学申报项目减排量,结合生态优势积极开发蓝碳绿碳产品,主动服务全省碳普惠交易,创新基于碳汇资源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张信芳表示,下一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应对气候变化与“双碳”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管理办法》为政策依据,积极开展碳普惠创新试点,不断丰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理论和实践,以市场机制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责任落实与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碳普惠示范工程。
二是深化低碳场景创建与方法学开发,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申报低碳场景与碳普惠方法学,共同拓展海南碳普惠应用场景,围绕“三区一中心”的发展战略定位,推动以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为重点的低碳旅游发展。
三是加强碳普惠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平台,以大型活动碳中和等方式融入碳普惠元素,逐步扩大海南省碳普惠的规模和影响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