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住房公积金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

离婚公积金避免被分割的方式如下:

1、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2、在分割时注意,不区分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只要是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均可以要求分割;

3、公积金在分割时无论是否能够提取,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账户余额,给另一方折价补偿。另外,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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