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阶梯水价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价上调的空间,增强了企业和居民的节水意识,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

1 居民阶梯水价以日历年为实施(结算)周期。

2 居民阶梯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逐月累进的原则计算。

3水价阶梯分为三个阶梯

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在200(含)以下,水价为3.0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在200—300(含),水价为3.88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立方米)在300以上,水价为6.52元/立方米。

4 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用水量为单位实施

当累计水量达到年度阶梯水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超出部分实行下一阶梯价格。

补充说明:

人口4人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70立方米。

原则上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无法抄表到户的暂按之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即3.00元/立方米。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调价部分中的0.01元/立方米用于供水企业管网改造及水损贴补。

城市特困、低保、“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职工”每月可 *** 自来水5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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